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的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雍翠华府五栋31A因漏水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及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资产评估报告
所属分类:
正式报告
编码:
深世鹏评字第SZ20120704058号
总值:
7,370
净值:
7,370
出具时间:
2012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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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的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雍翠华府五栋31A因漏水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及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资产评估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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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世鹏评字第SZ2012070405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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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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